问题 | 非正当防卫在法律上具体指的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防卫过当,这一概念指出,行为主体在行使合法的防卫权时,超越了法律规定的必要程度,从而导致了不应出现的损害结果。
2.防卫挑拨,这通常表现为行为人有意识地引发他人对自身实施非法侵害,然后再以应付还击为由,对其发起伤害攻击。 3.防卫侵害了第三者,亦称为局外防卫。 这意味着防卫者针对的并非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行为本身,而是对该行为之外的无辜人员实施了侵犯行为。 4.假想防卫,这是指实际并不存在的非法侵害行为,但由于行为人主观臆断、推测、判断认为存在这样的侵害行为,进而对其实施了攻击的违法行为。 5.事前防卫,又被称作提前防卫。 这是指行为人在非法侵害行为尚未发生或尚未正式开始之前,就对可能会进行非法侵害的人采取了所谓的防卫措施。 6.事后防卫,这是指在非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之后,行为人对非法侵害者实施的所谓防卫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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