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述妨害药品管理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妨碍药品管理罪的构成要素而言,其主要包含了主观心态和客观行动两个部分,需体现出主观恶意以及可以指代多方主体的特性。
具体而言,在客观行为层面上,须观察到的是是否存在着生产、销售不良药品的事实,这些药品将有可能给人类身体健康带来严重破坏性的影响,导致病情进一步恶化,甚至可能引发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后果。 而且,这种罪行所侵犯的客体不仅限于国家对药品的严苛管制制度,同时还包括了广大公民的身心健康权益这个更为重要的领域。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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