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以后有什么程序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被判处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机关应在法定期间内展开全面深入的侦查工作。
若经分析判断认为有必要对当事人实施逮捕,公安机关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 在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须对案情进行详尽的审核评估,最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如若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立刻解救犯罪嫌疑人,但若需要继续侦查或者符合取保候审或是监视居住等条件,则需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反之,若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则案件将继续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待侦查工作结束后,公安机关将会把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经过人民检察院的严格审查,最终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旦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将进行公开审理,并依据事实和证据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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