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啥也没干就被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构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所实施的对于现行罪行或严重嫌疑人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之强制措施。
若贵方在未涉及任何可被定罪事项的情况下遭受到刑事拘留,则极有可能出现误判情形。 为了维护贵方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尽早委托专业律师,由律师向办案单位了解相关状况,并协助贵方进行维权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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