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被备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明确规定,刑事拘留应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中的任一种或多种:正在策划实施犯罪行为、已开始执行或已经完成犯罪行为且当即就被人发现;受害者或者现场目击证人直接指认其犯罪行为;在自己的居住环境或场所内发现足以证明犯罪行为的证据;犯罪行为发生之后试图自残、逃脱或是正在逃避法律追责的;存在毁灭、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无法准确告知本人真实姓名与居住地址,身份情况不明;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