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犯罪刑罚有哪些类型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青少年犯罪的法律制裁形式需依据特定犯罪情节与个体年龄予以评估认定。
当已满十二周岁且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行为,并导致他人死亡或者在以极其残酷暴行手段致人重伤进而造成严重残疾状况的情况下,若情节严重,且经过国务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进行证据审核并批准后才能进行司法追究。 而针对满十四岁至十六岁这个阶段的未成年犯罪者,如果他们被指控实施了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走私贩卖毒品、纵火、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等重大犯罪活动时,也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针对这些未成年犯案人员,法律通常会采取适当宽大处理或减缓惩罚的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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