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达到几个人可以算团伙作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欲对帮信罪案件予以立案追诉,则需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必须存在为至少三名不同对象提供协助的事实; 其次,在支付结算环节中涉及的总金额需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再者,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涉案资金需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 此外,如涉及违法所得,其数额也应达到一万元人民币以上; 最后,如果在过去两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或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且在此之后再次参与此类犯罪活动,亦可作为立案追诉的依据之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通常是指某些自然人或法人团体在明知他人可能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行为。 该罪行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 1.犯罪主体: 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团体。 2.主观心态: 必须是故意为之。 3.犯罪客体: 侵犯了我国的网络秩序及网络安全。 4.客观表现: 为他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或者是服务器托管以及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从而协助他人进行犯罪活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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