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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务侵占罪客观行为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犯罪的客观行为表现在利用职务上所拥有的特殊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产擅自据为己有。
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充分发挥自己作为单位主管领导、管理者、经营者或财务经理人所拥有的职权和职责优势,从而更易于实现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的目的。
比如,借助于自身在单位中担任决策者、调配者、处置者等角色,或者凭借自身对单位环境、人员状况等方面的深入了解,从而更容易地实施侵占行为。
至于"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具体方式则多种多样,包括直接侵吞、秘密窃取、欺诈获取以及采用其他各种不正当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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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6: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