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股东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下列情形中,若大股东挪用了公司资产,将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首先,如果被挪用的金额达到较大标准并已超过三个月尚未归还; 其次,即使未满三个月,但挪用金额较大且用于盈利性或非法活动; 最后,当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巨大,或者虽然金额较小但未能及时归还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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