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之后可否申请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执行逮捕后,一般的情况下依然提供了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然而此过程中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方可实现。
逮捕作为一项具有较强法律约束力的刑事强制措施,并未排除在后续阶段将其变更为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若案件的具体情况出现了变化,例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或者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以及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情况,均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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