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如何异地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之事是,孕妇本人或其近亲属以及辩护律师有权向负责处理该案的司法机构递交取保候审请求。
而司法机构则将依据案件性质、孕妇的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后,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若涉及到异地取保候审,则需向异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他相关执法部门提交申请,同时根据他们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例如身份证明、与案件有关的证据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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