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怎么能减轻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的减轻问题,其主要体现往往集中于以下几个关键环节:首先是获得保释的机会;其次是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选择。这两种方式都可以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审判之前免受监禁之苦,然而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条件限制。具体来说,保释和取保候审都需要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确保被告人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出庭应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被告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例如,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被告人;再如,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被告人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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