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松原2025年取保候审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吉林省松原市的司法实践中,所采纳的取保候审制度必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条文予以执行。取保候审,是一种并非监禁性强制措施的形式,专门针对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以独立运用附加刑的罪犯,或者有可能被判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者,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举措并不至于引发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严重危险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法庭、检察机关以及公安部门均享有决定是否实施取保候审的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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