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取保候审多久开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理时,其审理期限应当控制在两个月内,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
然而,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死刑的重大案件,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后,可将审理期限延长至三个月以上;若确实存在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延长审理期限的,则必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待得到批准后方能实施。因此,尽管死刑案件的审理期限可能会受到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与审查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有所延长,但是关于具体的开庭日期却并未在本法条中予以明确规定。鉴于此,我们无法直接给出死刑取保候审后何时开庭的答案,这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审理进展以及法院的工作安排来综合判断和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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