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案后取保候审取消程序怎么走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文规定,若在取保候审阶段认定不应再对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或是取保候审期限已届满时,应依法及时解除该项强制措施。而在此过程中,务必及时告知被取保候审人以及相关单位关于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因此,撤案后取保候审的撤销程序应包含如下几个关键环节:
首先,需明确案件已不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已经期满; 其次,向被取保候审人及相关单位发送解除取保候审的正式通知; 最后,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如签发解除取保候审的法律文书、通知被取保候审人等。以上各个环节均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既定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同时也不会对案件的正常处理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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