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批文是哪个部门批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业现行的房改制度下,相关的拆迁事务都属于国家的直接管辖范围内,此项权力具体由国务院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执行。
同时遵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的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规划并推进本行政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 而市政府或者县政府所指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也会称之为房屋征收部门)将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对于市、县级人民政府所属的各职能部门来说,他们需要遵循本条例的规范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彼此协同合作,以保证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
【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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