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代位追偿方面,系由保险人也即是保险公司出面提起诉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若发生了交通事故,每位车主均有权首先从自身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处获取相应的赔偿,并将追偿权转予该保险公司。依照相关司法解释,保险人需以本人之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
根据法律明文规定,保险人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实际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开始计算。倘若保险事故系因第三者的疏忽或违法行为所引发,则第三者应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保险人可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法规的规定,先行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随后,被保险人有义务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人,并积极配合保险人向第三者责任方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