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可否免除对方的违约责任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一、一方可否免除对方的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另一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不向违约方主约违约责任,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如何区分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 1、产生的前提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而产生的民事责任,违反的是合同前义务,是法定义务。 而违约责任是以合同有效成立而产生的民事责任,违反的是合同义务,是约定义务。 2、归责原则不同缔约过失责任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要件,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违约责任,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条件,实行严格责任原则。 3、责任方式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只有赔偿损失一种,而违约责任有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强制履行等方式。 4、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同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信赖利益的损失,而违约责任赔偿范围是履行利益的损失。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另一方美食自愿的,可以不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不主张就是免除其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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