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借条不承认可以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没有借条不承认可以吗? 没有借条不承认是不可以的。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三年内就可以。 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二、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一)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二)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三)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没有借条,但是有其他的债权凭证,能够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有债权债务关系,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即还钱,人民法院是会支持原告的诉讼主张的。因此如果看对方没有借条,就不承认存在真实借贷关系,这样的一种做法肯定是不可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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