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拒不付款的违约责任有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一、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拒不付款的违约责任有什么 买方拒收货物和拒绝支付货款时,卖方可以采取两种不同的救济方法: 债权方面的救济方法。当货物的所有权尚未转移买方时,如买方拒绝受领货物或拒补付款,卖方一般无权对买方提出价金之数,而只能以买方不接受货物为由,对买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诉讼。 如果货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于买方,可能有两种情况: 一是买方无理拒绝货物,卖方可以以买方拒绝接受货物为由,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向买方提出交付价金之数。 二是买方已经接受了货物和拒绝兑付货款,卖方唯一的救济方法就是向买方提起价金之数,要求支付货款。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什么 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构成合同违约,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等。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分期付款合同的买受人违约怎么维权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守约方可以:(1)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某一期未付款及利息,自该期款项逾期未付之日起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2)在对方逾期未付款达到总款项五分之一时,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全部价款或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拒不付款的违约责任有什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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