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解除合同的经济赔偿怎么确定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试用期解除合同的经济赔偿怎么确定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不满六个月的补偿为半个月的工资。 所以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为劳动者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有补偿金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相关条文与制度规定,对于试用期结束前劳动关系的终止,在一般的情况下并不需要向员工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根据法律精神,作为雇主在试用期间依法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约,原则上无需支付现金赔偿,除非双方当事人在契约中另外设定了相关的责任或者由于雇主违反了特定法律条款而造成解约。确立试用期内解聘员工不必支付补偿金的原则,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雇主在试用期内对员工的表现进行全面评估以及使其适应工作环境的权益。 然而,在部分特殊情形下,例如由企业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恶意解雇等行为所引发的争议,涉事的员工或许拥有提出此类赔偿诉求的权力。关于此类情况是否适用及具体范围如何,均应依循实际情形及其所依照的当地法律法规加以确定。若您对自身所遭遇的劳动机会不确定该如何处理,我们鼓励您积极寻求当地劳动法律领域的权威专家或者相关机构的援助,以获得更为精确且符合实情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依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对于在解聘合同尚未达到半年情况下所进行的经济补偿,其金额将被计量为半个月的报酬。因此,当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因解雇劳动合同时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额应为劳动者半个月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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