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了追诉期的刑事案件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过了追诉期的刑事案件怎么处理好 在法律规定下,已过追溯期限的刑事案件一般将不会再进行追责追究。然而,若犯罪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款中规定的最严厉惩罚是低于或等于五年有期徒刑的话,则其追诉的有效期设定为五年;如果犯罪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款中规定的最严厉惩罚是高于五年但低于或等于十年有期徒刑的话,那么其追诉的有效期就会被设定为十年;而对于那些犯罪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款中规定的最严厉惩罚是高于十年但低于或等于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情况,其追诉的有效期则会被设定为十五年; 最后,当犯罪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款中规定的最严厉惩罚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时,其追诉的有效期将会被设定为二十年。但是,如果在这二十年后,司法机关仍然认为有必要对该案件进行追责追究的话,他们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能启动追责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已过追溯期限的刑事案件通常不再追责,但根据刑法条款规定的最严厉惩罚,追诉有效期有所不同。最严厉惩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五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期十年;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期十五年;无期徒刑或死刑的,追诉期二十年。二十年后若需追责,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并获批准。 二、过了追诉期的案件怎么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过了追诉期还有用吗 追溯期,乃指由刑法所规定的对犯罪者进行刑事追责的法律有效期。当犯罪行为已经超过该追溯期,便丧失了法律追溯权利,不再承受刑事责任之追究。然而,若犯罪事实发生后,相关单位(如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启动立案调查程序,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相关事例,而犯罪嫌疑人却选择逃避侦查或审判,则不受追溯期的限制。此外,若受害者在追溯期内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予立案,同样不受追溯期的限制。总而言之,一旦超过追溯期,通常情况下将不再进行刑事追责,但在上述特殊情形下,犯罪者仍有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已过追溯期限的刑事案件通常不再追责,但根据刑法条款规定的最严厉惩罚,追诉有效期有所不同。最严厉惩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五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期十年;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期十五年;无期徒刑或死刑的,追诉期二十年。二十年后若需追责,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并获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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