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有抵押权的优先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破产清算有抵押权的优先吗 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当中,具有抵质押权的债券通常是享有优先顺位进行清偿的。所谓抵押权,便是一种针对特定资产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债务义务时,抵押权人便有权对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在破产清算这一特殊阶段,抵押权人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对于维护其合法权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若债务人未能按期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了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特定情况,抵押权人有权与抵押人协商,通过将抵押财产进行折价或者通过公开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款项来优先受偿。 然而,如果此项协议的实施会损害到其他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其他债权人则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该协议。若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未能就抵押权的具体实现方式达成共识,抵押权人亦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抵押财产进行公开拍卖或变卖。在抵押财产被折价或变卖的过程中,应参考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破产清算有几种方式 所谓破产清算是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已宣告破产的企事业单位所实施的资产清理、价值评估、产品或资产出售及分配等程序性工作。 根据法律规定的不同,破产清算可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在破产宣告之后进行的清算,第二种则是适用于和解整顿后的清算程序。当法院宣告一家企业为破产之后,将依据既定程序对该公司的全部财产展开全面且详尽的清理、评估、转让以及分配工作。在破产程序过程中,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符合法定要求之和解协议,并且经过一段时间的整顿期后,若整顿计划未能达到预期效果,那么法院将会再次进行宣告并启动正式的清算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三、破产清算有赔偿金吗 破产清算中,雇员有望获得抚恤费。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须依法给予经济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比例计算。对于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三倍的雇员,补偿上限为月均工资三倍,年限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企业破产清算中,具有抵质押权的债券享有优先清偿权。抵押权是基于特定资产设立的担保物权,债务人违约时,抵押权人可优先受偿抵押物。在破产清算阶段,这种优先权对保护债权人权益至关重要,确保其债权得到优先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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