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的债务谁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资格,故其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总部全权承担。
然而,若分公司拥有自主经营之独立财产,则该财产将首先用于偿还债务,如有不足,剩余部分再由总部负责承担。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需依据具体的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明确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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