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没有借条怎么追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欠款方未向出借方出具书面凭据的情形之下,为确保追索还款事宜得以顺利进行,可以凭借其他相关证据来证实这一借贷行为的真实性。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于自身提出的主张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支持。 这就意味着,欠款方有责任提供其他形式的证据来证明其与出借方之间确实存在着借贷关系,如银行转账记录、见证人的证词、录音录像资料、电子数据等等。 若欠款方因个人原因无法自行搜集到上述证据,则可依法申请由人民法院协助调查取证。 人民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全面且客观地审查核实所提交的各项证据,以便确认借贷事实是否属实。 一旦证据确凿无误,法院便有权作出判决,要求欠款方履行还款义务。 因此,即便欠款方未能提供书面借条,仍有可能通过其他有效证据成功追回借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