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母亲遗产继承权是否必须进行公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毋庸置疑,放弃对已故母亲遗产权属的承继权并非必不可少地需经过公证书之程序予以证实。
至于能否完成公证手续,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身意愿与决断。 值得注意的是,若想放弃对亡母遗产的解除权,诺应于遗产处理环节之前,明确实践出放弃承袭的意愿; 若未能在此期间表达出放弃继承之意,则依规定将被视作已经接受了遗产的传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