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拆迁安置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拆迁安置事宜的处理方案,往往需要综合多方面的考量因素,如现行的拆迁政策、安置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以及夫妻双方各自所做出的贡献等等。
若安置房屋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并且夫妻双方都对该拆迁安置事项有所贡献的话,那么这类房产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予以公平分割。 然而,倘若拆迁安置是基于某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或者其个人原因而获取的,则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个人所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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