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新民法典起诉离婚一定要先分居一年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中,对于起诉离婚的情况,规定并不强制要求必须先行分居达一年的时间限制。
实际上,法院对离婚诉讼作出裁判所依据的核心要素在于判断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是否已经出现了彻底的破裂。
若有相关证据得以证实这一点,例如某一方存在明显的重婚行为、家庭暴力行为、赌博恶习等等涉及道德品质严重缺失的过错事件,又或是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因为情感矛盾而长期分居超过两年以上等等特定情境,那么法院亦有可能据此作出离婚的判决。
然而,倘若夫妻间的情感关系并未达到破裂的程度,即使已经分居长达一年之久,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也未必会做出离婚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4 20: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