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妇在离婚过程中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离异的产妇,她所能采取的维权措施主要如下几点:
首要的,是要坚决捍卫孕妇自己的各项人身权益。 在中国,无论采用何种离婚途径,财产分配的原则都毫无二致,不会因为女方怀有身孕就给予额外的财产份额或者予以特殊补偿,除非男方明显存在不当行为。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近颁布实施的《民法典》,离婚时,若一方经济状况极为困难,另一方则须从其住房等个人资产中提供必要救助。 具体操作办法将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 倘若协商不成,则将由当地人民法院做出最终裁决。 这就是说,离异的女性有权力提出要求,男方需要提供相应的生活补贴。 次要的,也是同样重要的,是确保胎儿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由于胎儿在出世之前尚未发育成熟,无法享有完整的民事权利能力,即使是新出台的《民法典》也并未针对胎儿权益保护问题作出特别规定。 因此,夫妻双方必须等到宝宝降生之后,再去探讨如何妥善解决离异子女的抚养问题。 举个例子来说,孩子的抚养费用、探望权以及继承权等等这些方面,都应当在出生以后另行商议和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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