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要求离婚的男方不同意可以不可以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女方要求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不一定能离。
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应当均到场,但是有一方不到场的也可以按照缺席判决的原则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的重要依据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是看被告是否到场。 因此,被告不在场的,人民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作出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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