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贵阳购房定金不退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屋时交纳定金以后,由于相关规定表明,定金是不得予以退还的。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仍然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房地产开发商所制定的定金不予退还这一霸道条款。若购房者按照约定全面履约,那么此种定金将被视为缴付购房款的部分或全部; 至于因特殊情况或自然因素导致无法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形,以及对于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共识从而无法签署合同的情况,均不应由任何一方承担责任,此时,购房者有权请求返还其所缴纳的定金;如果是因为售房者单方面违约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购房者同样有权利要求返还双倍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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