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购定金合同,与正式的购房合同相比,具有其自身的特性和特殊性。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所谓定金,即是在正式签订或开始履行某种特定合同之前,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以此作为确保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事的担保措施。尽管这看起来象是一种金钱交换的行为,但是这种货币性质的举动的本质其实是出于一种特殊的保障目的,即超越了合同本身的地位,成为一种独立的保证形式。其次,在定金的交付过程中,负责支付定金的一方被称为定金交付方,而接受定金的另一方则被称为定金受益方。最后,鉴于定金在商业交易中的关键性担保功能,定金合同的设立初衷便是为了确保主合同,也就是购房合同能够顺利地签订并得到有效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