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交易预售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凡签订于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之后的房屋预售合同均属合法有效;然而,若出卖方在出售房屋时未能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与购买者所签署的认购书将被视为无效协议,除非在诉讼提起之前,出卖方成功获取该证书,否则这一行为仍被视为违法行为。此外,参与交易的双方都必须具备基本的书写能力,且其表达的意愿必须是真实自愿的;同时,合同条款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符合法定的格式要求。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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