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提取后让退回没有退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违反住房公积金法规骗取出资者,应立即采取行动进行积极纠正和弥补。
对于诈骗提取公积金但未能成功或者虽然已经成功但在固定期限内归还出借资金的案例,将在五年内向行为人所在单位或其内部纪律检查监督机构通报此事件,并将此类行为人的诚信信息报送至相关管理部门,实施联合抵制和信用约束措施。 具体措施包括: 1.未来两年内不允许该申请人以相同理由再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从首次提取之日起六个月至一年之内不得通过公积金购买房产,因为在购房过程中,公积金需要连续缴纳满半年才能使用; 3.如果仅仅是提取过公积金但从未申请过公积金贷款,且名下无房产的借款人计划购买新房子时使用公积金贷款,我们将按照首套房贷原则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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