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二次消费不给退咋办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八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行。
而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当未成年进行二次消费时,如果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这种消费行为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此时,家长有权要求商家退还消费款项。 家长首先应与商家进行积极协商,清楚地告知商家孩子是未成年,且未经自己同意就进行了二次消费,要求商家退还款项。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家长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寻求帮助。 在整个过程中,家长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消费凭证,像发票、订单等,这些凭证在需要的时候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使用,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总之,家长要充分了解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妥善处理未成年孩子的二次消费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的七岁儿子小静未经小朱同意,在某商家处进行了二次消费。小朱发现后要求商家退款,商家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双方产生争议,小朱准备维权。 案情分析: 1、小静不满八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的二次消费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商家应退还消费款项。 2、小朱与商家协商不成时,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同时,小朱应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如发票、订单等,以便作为证据维护自身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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