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在我国的法律中有何法律效力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经抵押权人认可的抵押资产转售行为,并不会对抵押权人衍生出任何法律效应。
抵押期限内,抵押者得以自行决定是否出售抵押资产。 若是各方当事人之间另有特别协议的,则应依照该协议执行。 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抵押资产一旦发生转移,抵押权都将不受影响地继续存在。 抵押人均需在转让抵押财产之前,通知抵押权人为妥。 倘若抵押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来证明抵押财产的转移可能会对其抵押权利产生危害的话,便有权要求抵押人将所获转让收益优先用于偿还抵押债务或进行提存。 在转让回转金额超过未偿还债权额时,该额外部分将归属抵押人所有; 如若不足以抵债时,差额部分必须由债务人亲自负责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