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担保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建立反担保之要件如下:
首先,必须确保第三方已先行向债权人提供相应担保方可使债权方有权申请债务人进行反担保操作; 其次,债务人或除债务人外的其他相关人员需向该第三方施以担保; 此外,仅当第三方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担保类型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对此提出反担保方案; 最后,设定反担保者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形式性需求,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确立反担保关系,如需依规办理登记或相关占有转让手续的,必须严格执行所有相关流程。 担保制度中所适用于的原则、方法、标的物以及担保物的种类同样也适用于反担保业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反担保的形式仅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 反担保实质上是一项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过程中的必要手段,其本质与传统意义上的担保操作并无差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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