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金融贷款第三方收款人要负责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贷款过程中的第三方收款人角色,应该明确指出这事实上是指作为贷款担保人的存在。
一方面,担保人必须对借款人所背负的债务负责,承担保证和连带责任;另一方面,如果在保证合同中作出了明确规定,当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债务时,应由担保人来承担相关保证责任的,这种情况则属于一般保证范畴,具有约束力。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若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司法或仲裁机构裁决且未能就借款人(被保证人)的资产实施有效强制执行程序的情况下,担保人有权拒绝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