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降低的官司能多次打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抚养费降低的官司,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是可以多次进行的,不过通常需要有新的事实和理由作为支撑。
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法律规定层面 相关法律明确指出,抚养费的数额确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 首先是子女的实际需要,比如孩子的教育、医疗、生活等各项开支。 其次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包括收入水平、财产状况等。 再者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差异较大。 当出现一些重大变化时,例如支付抚养费一方因失业、患病等原因导致经济状况显著恶化,难以按照原标准支付抚养费;或者子女的实际需求因某种原因减少,如孩子获得了其他稳定的经济资助等,这种情况下,支付方就可以依法请求降低抚养费。 二、再次起诉条件方面 若第一次起诉后,情况又有新的变动。 比如支付方再次遭遇新的重大经济困难,像企业倒闭导致二次失业、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需要巨额医疗费用等;或者子女的生活环境、需求等发生新的变化,例如孩子转学后费用大幅降低、跟随有经济能力的亲属生活等,影响到原来抚养费标准的合理性,支付方就可以基于这些新情况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进一步降低抚养费。 三、法院考量因素方面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全面综合各种因素,谨慎判断是否支持再次降低抚养费的请求。 既要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确保其生活、教育等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又要考虑父母的合理负担,避免给支付方造成过重的经济压力。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小朱按约定支付孩子抚养费。后小朱失业,经济状况恶化,起诉要求降低抚养费,法院判决适当降低。之后,小朱所在企业倒闭二次失业,又起诉要求再次降低抚养费,小丽则认为不应再降低,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律规定层面看,小朱因失业、二次失业等导致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符合法定可降低抚养费的情形,支付能力下降难以按原标准支付。 2、再次起诉条件方面,小朱二次失业属于新的重大经济困难,情况有新变动,有理由再次起诉要求降低抚养费。 3、法院考量因素方面,法院会权衡孩子基本需求和小朱的负担能力,综合判断是否支持再次降低抚养费的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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