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自愿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双方针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按照双方所约定的内容来执行。
要是双方无法就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通常会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并且能够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作为首要原则。 具体如下: 当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下时,一般情况下会跟随母亲生活。 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孩子则可以跟随父亲生活,比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这种情况下孩子不宜与母亲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孩子跟随自己生活;还有其他原因导致孩子确实无法跟随母亲生活的。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亲和母亲都要求孩子跟随自己生活。 在此情况下,如果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就可以优先考虑让这一方抚养孩子: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孩子跟随该方生活的时间比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着明显的不利影响;该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孩子跟随该方生活对其成长有利,然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适合与子女共同生活。 当父母双方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产生争执时,应当考虑该子女自己的意见。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二人对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孩子未满两周岁,小朱是孩子母亲,小李认为小朱虽无上述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但自己经济条件更好更适合抚养。小朱表示孩子尚小,应随自己生活。双方僵持不下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应随母亲小朱生活,除非小朱存在法定不宜抚养情形,本案中小朱无这些情形。 2、小李以经济条件更好为由争取抚养权,不符合法定优先情形。法院应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原则,判决孩子随小朱生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