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是残疾人离婚孩子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双方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时,就按照他们所约定的方式来处理。
2.要是双方无法协商出结果,那么法院会以子女的权益为首要考量,同时结合双方的具体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在子女抚养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而言,处于哺乳期的子女,通常会以跟随正在哺乳的母亲进行抚养为主要原则。 因为在这个阶段,母亲的乳汁对子女的成长发育有着重要的作用。 -当子女过了哺乳期后,如果双方因为抚养问题而产生争执且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此时由人民法院依据子女的权益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来作出判决。 对于其中一方有残疾的情况,如果其抚养能力和条件比另一方更优越,并且这种情况有利于子女的成长,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将子女判归其抚养。 然而,这并不是唯一的判断标准,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一些因素,比如子女自己的意愿,他们更倾向于跟随哪一方生活;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可能能够为子女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等。 总之,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始终是以保障子女的最大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育有一女,女儿过了哺乳期。两人离婚时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产生争议,小朱有轻微残疾但经济条件较好,且表示自己抚养能为女儿提供更好成长环境,小李则认为自己能给予女儿更多陪伴。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由于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以子女权益为首要考量进行判决。 2、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虽小朱有残疾但经济条件好,小李能给予陪伴,还需考虑女儿自己的意愿等,最终以保障女儿最大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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