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法定继承人包含哪些人员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法定继承人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包含以下人员: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1.配偶: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互为配偶。 这种合法婚姻需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并经过法定程序登记,彼此在法律上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继承。 2.子女: 婚生子女,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女。 非婚生子女,虽其父母没有合法婚姻关系,但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 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事实上的扶养关系。 3.父母: 生父母,基于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 养父母,通过收养关系成为子女的父母。 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 4.特殊情况: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1.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有配偶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养父母小静和小丽。小胡的生母认为非婚生子女不应有继承权,而小静和小丽觉得自己作为养父母应参与继承,各方就遗产继承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作为配偶,在合法婚姻关系下,依法享有第一顺序继承权,可参与遗产继承。 2、小胡虽为非婚生子女,但根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小胡有权继承小朱遗产。 3、小静和小丽作为养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父母范畴,有权继承小朱的遗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