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子女对继父的遗产是否有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子女对继父的遗产是否有继承权,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你详细说明:
一、形成抚养关系的情况 当继子女处于未成年阶段时,如果继父对其承担起了抚养教育的责任,在生活方面,为继子女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这种情况下,双方就形成了抚养关系。 此时,继子女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能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合法继承继父的遗产。 二、未形成抚养关系的情况 若继子女成年后才与继父建立继父子关系,或者虽然建立关系时继子女未成年,但继父没有对继子女尽到抚养教育的义务,那么,继子女一般不能继承继父的遗产。 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该条款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其中特别指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享有继承权。 案情回顾: 小朱的母亲与继父小李再婚时,小朱未成年。小李在生活中为小朱提供居住及生活物资,但在教育费用上,小李时常拖延支付。小朱成年后,小李去世,小朱主张继承遗产,小李亲生子女却认为小朱与小李未形成抚养关系,无权继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判断小朱是否有继承权,关键在于其与小李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小李虽提供生活物资,但在教育费用支付上存在问题,需综合考量这是否影响抚养关系的形成。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若认定小李对小朱尽到了抚养教育责任,形成抚养关系,小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遗产;反之,则不能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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