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还可以追讨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在特定情形下具备追讨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
通常来讲,当离婚之际,倘若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隐瞒、转移,亦或是变卖、毁损,又或者伪造债务以图谋侵占另一方的财产,在离婚之后,另一方倘若察觉到了这些行为,那么就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诉讼时效方面,是以当事人察觉到相关行为的次日作为起始时间,在两年的时间范围内,当事人有权主张自身的权利。 倘若超出了这个时效期间,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那么人民法院将不会对其进行支持。 总而言之,离婚后要追讨夫妻共同财产,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对方存在上述各类行为,并且一定要在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 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成功追讨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或者超过了诉讼时效,那么追讨夫妻共同财产的主张可能就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朱发现小李在离婚时隐瞒了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并进行了转移。小朱欲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此时距离其发现该行为已超过两年,小李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双方就财产分割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在离婚时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小朱本有权要求再次分割财产。 2、但小朱在发现行为两年后才起诉,超出了诉讼时效,且小李提出抗辩,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小朱重新分割财产的诉求,小朱可能难以追回相应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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