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商铺出现的纠纷找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置新居时如发现存在工程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磋商并向其主张期限内的整改要求;若经整改之后,依然无法满足约定的品质标准,在此情况下,购房者可依法寻求解约并进一步向开发商寻求赔偿相关的损失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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