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申请多久通知债权人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依法作出同意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决后,务必于二十五日内向所有已知债权人发送正式通知,同时在官方媒体上进行公告,以确保各位债权人能够及时掌握破产程序的详细进展情况以及可能对他们带来的各种影响及对应策略,从而有效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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