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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利申请不受理的条件有什么
分类 知识产权-专利
解答
律师解析:
专利申请不受理的条件有:
(1)专利申请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者未用中文书写的不能受理。
(2)申请文件和黑色墨水绘制,或者模糊不清(外观设计照片)、有涂改的不能受理。
(3)基本申请文件不齐备,如发明申请缺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中任一项的;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中任一项的;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请求、图片或者照片中任一项的不能受理。
受理条件审查,只检查专利申请这几个部分是否齐全,对每个部分内的文件是否完整不作审查。
所以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时一定要仔细核对。
(4)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以及地址不详的不能受理。
(5)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者无法确定的不能受理。
(6)与我国既无协议或条约关系、又无专利互惠的国家所属的国民或单位,向我国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或者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单位,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单位和同胞未按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的不能受理。
(7)港澳台地区的法人和居民直接从港澳台地区向专利局邮寄专利申请的;
港澳台地区法人作为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时,未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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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5:3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