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监外执行人员手机定位什么时候可以解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被处以监外执行的人士而言,其本人所使用的移动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定位功能的解除往往与刑期是否已经履行完毕、个人改造态度的优劣程度及其是否满足不再进行定位监控等多方面因素紧密相连。
一般而言,如果罪犯在刑期届满之时或者经过司法机关对其行为表现作出全面评估之后,显现出行为举止较为稳定,不再对社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解除定位监管的规定,那么便有可能获得解除了手机定位的许可。 然而,实际情况的处理还需结合诸多复杂因素,并经过相关执法机构的严谨审查和决策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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