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和掩隐罪加一起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及第三百一十二条的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倘若有个人明确知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非法活动,并为之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援或协助,同时,此人也清楚解此类犯罪所获得的赃款以及其形成的收益状况,却仍然进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出售等掩盖、隐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则该名人士可能会受到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双重指控。
在实际审判过程中,若某位被告的行为同时满足上述两项法律规定的犯罪要件,法院将依据具体案情来裁量应适用哪一项罪名。 若情节严重者,可能会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若两罪名的情节均较为恶劣,则可能会采取合并处罚的方式,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情况和情节因素来作出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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