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的处刑条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相关法律条款,对于洗钱这一违法犯罪行为所触犯的法律后果及量刑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针对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受贿犯罪、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与性质进行掩盖或者隐瞒。洗钱的具体行为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向犯罪分子提供金融账户、将财产擅自转化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等各种投资产品,通过转账或其他各类支付结算方式非法转移资金,跨越国界进行资产转移,以及采取其他各种手段掩盖、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真实来源和性质。若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应数额的罚金。对于涉及到单位犯罪的情况,则会对该单位施加罚款的处罚,并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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